消失的省份之绥远省

绥远省,是中华民国的塞北四省之一,简称绥,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部地区。

清朝统一中国以后,根据地理环境、政治因素和地域民族特点等实行多种行政区域划分,比如:前明朝的十八省(逐渐增加到十八个)、东北和西北的五个将军辖区、科布多参赞大臣、西藏办事大臣甚至西南土司制度等。

相对来时,行省制度最为成熟和巩固,也便于在辖区实行有效统治;将军辖区等比较松弛一些,比如对辖区的人口、资源等控制较弱,动员能力也弱。

清初,为了征战西北准噶尔部的需要,于乾隆四年在内蒙古中部筑建了绥远城,并且设立绥远将军,管理蒙古各部的事务。绥远城后来发展成为了绥远道,后来的绥远省也是根据绥远城命名的。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便大力推行民政统治制度,分别在内蒙古划置3个特别区(热河、察哈尔、绥远)。民国三年(1914年)1月,北洋政府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先由山西省管辖的归绥道12县,还有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伊克昭盟(今著名的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盟也划归绥远特别区。

鉴于国防战略的需要,1928年中华民国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绥远省在民国时期辖有3市、20县、18旗、4行政督察区,管辖区高达32万多平方公里。抗战时期,绥远东部部分领土沦陷,日本帝国主义扶植蒙奸德王于1939年9月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改归绥为“厚和浩特”特别市。抗日的绥远省省会迁至陕坝,对日伪展开了殊死斗争。抗战胜利后国府收复失地,并恢复“归绥”旧称。同一时期的1945年,中国共产党在绥远成立中共晋绥分局,准备以绥蒙为中心,全面开展内蒙古的工作,发动内蒙古自治运动。

为了战争准备成立的绥远省,也的确在后来的抗日战争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抗战全面爆发前,发生的绥远抗战(又称为百灵庙战役),是1936年在国民政府蒋介石的推动支持下,绥远省主席傅作义率部与日本支持的德王等蒙古分裂分子之间发生的一场局部战争。最后以中国军队全胜而告终,这次胜利有力的推动了中国全国抗日高潮的到来。抗战爆发后,傅作义又领导了奇袭包头、收复五原等战役,给日伪沉重打击。

1949年9月19日,国民党绥远省党政军要员通电宣布起义,解放军和平解放绥远省全境。后来,中央政府将原绥远地区部分划归河北省,将陕西省、内蒙古地区原址作为归绥市新辖区。

新中国成立后,绥远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归绥市。辖归绥、包头2市,丰镇、集宁、凉城、陶林、兴和、龙胜(由丰镇、集宁、凉城、陶林4县析置,驻卓资山)、归绥、武东(由武川县东部析置,驻旗下营)、武西(原武川县西部,驻武川县城)、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萨县(即萨拉齐)、包头、固阳、五原、临河、安北、狼山(抗战期间新设县)、米仓(抗战期间新设县)、晏江(抗战期间新设县)、东胜等22县及镶红旗、镶蓝旗、正黄旗、正红旗、土默特独立旗、东公旗、中公旗、西公旗、茂明安旗、达尔罕旗、四子王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扎萨克旗、鄂托克旗、郡王旗、杭锦旗等18蒙旗。1950年分设绥东、绥中、绥西3专区及伊克昭盟蒙古族自治区、乌兰察布盟蒙古族自治区,直辖归绥、包头2市及土默特旗、东四旗中心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4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均由东四旗中心旗领导)。1951年绥东专区改名集宁专区,绥中专区改名萨县专区,绥西专区改名陕坝专区。

1952年绥远省改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撤销萨县专区,并入集宁专区。辖2专区、2自治区。

建国的初期,内蒙古自治区已经成立,而且开始逐步向西延伸。大陆领土解放以后,我国开始进入和平发展的阶段。随着战争的结束,以军事防御为目的成立的塞北四省,出现了一系列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比如,绥远省的总人口只有200多万,还不如内陆省份的零头。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绥远省存在人口过少的问题。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没有成规模的大城市,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暂时留在了张家口市,张家口隶属于河北省管理。也就是说,内蒙古的首府寄居在河北省境内。鉴于上述问题,1954年1月,我国通过了《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合并的报告》。

1954年3月6日绥远省建制撤销,原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至此,绥远省光荣地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发布于 2021-02-27 17:56